鄂州一醉汉找不到入住的酒店,砸车闹事担“罪”责

2024-11-0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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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自己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感到非常内疚和后悔,谢谢检察机关给我改正的机会。我一定吸取教训,坚决戒酒,保持理智,做到遵纪守法,努力将功补过。”10月25日,被不起诉人唐某某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时诚恳地说道。


11月4日,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8月24日,正准备出门上班的周某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爱车前挡风玻璃竟被砸出一个大窟窿,车窗玻璃也有多处划痕,然而车内并未丢失物品,也没有翻动的痕迹,只有副驾驶上“横躺”着半截石砖。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周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公安民警赶到现场核查相关情况,经查看行车记录仪,凌晨1点车辆前方传出有人说话并打砸车辆的声音。经鉴定,车辆受损金额共计3466元。在详细调阅了周边监控记录后,经过一番细致比对,同年9月8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的询问,唐某某满脸疑惑不解:“8月24日,我因公司安排到葛店开发区出差,当晚与朋友们一起喝酒聚餐,喝醉后沿路找了好久才回到酒店休息,手掌还莫名被划破了,第二天一醒来就赶去了机场。我平日里遵纪守法,怎么会触犯法律呢?”


直到看完民警播放的监控视频,唐某某这才回忆起案发当晚,自己与朋友吃饭时饮下了一斤多白酒,远远超过正常饮酒量,喝醉后沿路寻找登记的酒店,数次询问无果后,酒意上头的自己竟做出捡起石砖砸向路边停放的小轿车泄愤的荒唐事情,原以为是酒后摔跤造成的手掌伤口,竟也是砸车后被玻璃割破的。


承办检察官介绍,唐某某随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日赔偿了被害人周某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希望可以从轻处理。


2024年8月6日,该案移送至华容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表示,唐某某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涉嫌寻衅滋事罪,考虑其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坦白、认罪认罚并且积极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无社会危险性,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8月26日,华容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经听证员一致同意,决定对唐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喝酒须节制,酒后莫妄为。”承办检察官提醒,过量饮酒不仅有害身体健康,而且在酒精驱使下还可能使人变得容易冲动,一旦放任言行发生酒后滋事行为,触碰法律底线同样难逃法律的制裁。


ABUIABAEGAAgsu_kqAYo0OGS7QYwzw44jwU.png关键词:酒店、酒后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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